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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职能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15

一、市供销社机关设8个科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发展指导科、财务审计科、人事科、安全法制科、工会计生办、老干部科。
    二、各内设科室职能
   (一)办公室: 

1、协助市社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市社重要会议的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市社领导公务活动安排,督导检查市社会议、公文和领导指示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系统内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协调;负责公文运转、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印章管理、文印、收发、档案、机要保密、日常接待、政务值班、政府信息公开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市社领导讲话和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市社工作简报、信息编发以及社志编写;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3、承担涉及供销社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的研究,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调研工作;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改革与发展重要课题调研的组织协作和交流研讨;围绕市社中心工作开展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拟定全市供销社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市社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负责市社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局域网的管理,负责设备、耗材的购置与维护。

5、负责机关办公用房、办公环境和办公设备、通讯的管理,机关财产物资和公务用车管理,机关的土地、房产、房改管理工作 。

6、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卫生保健、劳动保护和职工生活福利;负责机关安全保卫、消防、爱国卫生、环境绿化等工作 。

7、承办市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1、负责党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定等文件的起草工作。复核以党组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及稿件;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纪要、党内文件的催办;负责党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党组领导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党组各类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

2、围绕党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收集信息,为党组决策当好参谋。

3、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好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市社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及机关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及组织发展工作。

4、指导企业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教育和培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负责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青团、统战、保密、文明生态村帮建工作和定点扶贫帮扶工作。 
    5、负责所属单位政工序列职称的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党员年统、党费收缴和管理、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处理本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问题,主要负责查处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党员的处分。

8、受理对本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9、承办上级部门和市社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发展指导科: 

1、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流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流通网络及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2、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指导市社主管社团的业务活动。

3、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体制改革,推进社属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县级社综合改革工作。

4、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龙头企业建设,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等重要商品经营业务的开展,协调、落实化肥等重要商品储备工作;负责经营秩序整顿规范工作。

5、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有关商品交易会组织和横向经济协作工作;牵头负责供销社系统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

6、牵头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业务考核工作,负责系统有关统计工作;牵头负责组织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的评比表彰。

 7、承办市社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四)财务审计科: 
    1、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统计、审计等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市社对直属企业财会、审计、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负责与财政、银行、审计、税务等部门政策沟通和协调。

2、指导全系统财务、会计、审计、统计和资产运营管理工作;负责直属企业经营指标的下达与考核;负责基建项目、设备购置预决算审批;审核、汇总上报全市供销社系统会计、统计报表,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信息和统计资料。

3、负责市社机关经费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国(市)拨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单位财会主管人员的选派和考核工作。

4、组织实施对市社本级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统计、审计工作的监管;负责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资产收益的审计监督和检查;负责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对直属企业社有资产的监管,监督、检查所属企业的财产和经营状况,对直属和控股企业的经营、非经营性重大投融资项目进行审查,维护参股企业社有股本的各项权益。

6、负责企业改制涉及财务事项的审核;协助有关部门对控、参股企业财务总监的选派提出意见;负责破产企业托管人员财政拨付资金和改制企业抵押资产的监管。

7、承办市社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五)人事科: 
   1、贯彻落实人事、工资政策,制订和组织实施劳动人事和工资制度;负责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审核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直属企业、改制后市社参股、控股企业劳动监管。

2、负责市社人才战略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直属企业职工招收、调配审批及军转干部、复退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调配、考核、任免、交流和奖惩工作。

3、负责市社机关工资管理,指导所属企业、社团的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市社机关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4、负责市社机关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所属企业、社团社会保障工作。  

5、负责制定市社机关、直属企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直属企业及市社投资企业开展职工业务技术培训;为市社投资企业及系统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指导;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6、承办市社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六)安全法制科:

1、负责督导本级供销社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面的决策部署,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配合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

3、指导本级供销社所属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4、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防汛工作,协调监督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七)工会、计生办:

1、围绕党组中心工作,根据党组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2、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组织指导系统劳动法规监督、工资集体协商、企务公开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配合党组织抓好职工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职业道德素养。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4、指导直属企业工会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好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5、关心职工生活,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6、组织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文体生活。

7、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其它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8、完成市社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老干部科:

1、宣传贯彻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老干部工作管理措施、办法。抓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

2、负责市社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指导监督直属企业老干部工作。

3、负责市社机关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生活服务、医疗保健、参观疗养及离休干部医疗费的报销等工作。

4、负责组织市社机关老干部开展文体活动,并对直属单位老干部文体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了解掌握老干部家庭和生活情况,协助解决好老干部实际困难。

5、抓好市社机关老干部经费管理和使用,做好老同志的后事处理和遗属有关工作。

6、负责老干部统计报表的审核、上报工作,协调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

7、承办市社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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